各学院:
为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根据《beat365官方唯一网站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现开展2026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本次申报突出问题导向、成果导向,重点支持能够解决学校人才培养实际痛点、与已获批项目形成梯次衔接、明确指向未来教学成果培育的研究与实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学校“十五五”规划和年度校长工作报告任务,立足艺术类应用型高校实际,聚焦“大思政课”与专业教学融合、实践教学体系优化、产教深度合作、人工智能赋能课堂、专业结构对接辽宁文旅文创产业等关键领域,坚持“小切口、深改革、真成果”原则,通过学校委托与学院自主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系统培育可推广的教学改革项目,全面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二、申报原则与培育导向
(一)坚持与已有项目逻辑衔接
本次申报应充分梳理并衔接各学院已获批的省级、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避免低水平重复或碎片化选题。鼓励在已有项目基础上进行延伸、深化、集成或转化应用,形成“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梯次推进格局。
(二)明确与未来教学成果的关联
每个申报项目须在申报书中单设“预期成果与教学成果培育贡献”段落,说明本项目成果如何支撑未来校级、省级乃至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培育,明确成果形式,如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材、案例库、教学平台、制度文件、质量报告等,以及其可推广性。
(三)突出改革实效与问题导向
项目应立足学校、学院、专业或课程层面的真实教学问题,注重过程性材料积累和实证数据,预期成果须能对教学或教学管理产生可观测的改进效果。
三、项目类型及申报方式
本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为本科和职业教育两个类别,为优化项目布局,明确不同来源项目的功能定位,设以下两种申报方式:
(一)学院自主申报项目
各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教学改革实际需求,从学校、学院、专业、课程等层面自主选题申报。各学院须履行初审职能,择优推荐具有较高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且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和区域政策导向的项目。
(二)学校委托项目
学校根据“十五五”规划重点任务、2026年校长工作报告中明确的年度改革要点、辽宁省教育厅重点工作提示,设立若干定向委托研究课题。委托项目由教务处直接发布选题指南,定向邀请相关学院或跨学院团队申报,重点破解学校层面亟须突破的教学管理、人才培养模式、质量保障体系等全局性问题。委托项目不占用各学院推荐名额。
四、推荐名额与立项计划
自主申报项目的推荐名额综合考虑各学院专业数量、近两年校级教改申报及完成质量确定,具体名额见《2026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名额表》(附件4)。学校委托项目名额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五、基本要求
1.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原则上向一线教师倾斜,教学管理人员可依据立项范围结合岗位内容从相对宏观角度进行选题研究及申报。
2.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整体布局,按时、高质量完成申报工作,确保申报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学校给予每个项目3000元的经费支持。经费可用于会议调研、信息资料、研究成本、交流活动等研究建设。
4.项目主持人须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项目团队规模适度、梯队合理,原则上人数不超过7人(含主持人)。
5.每位教师担任项目主持人的申报本科及职业教育项目不得超过1项,每位成员参与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
6.近三年立项后被撤项或结项不合格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以主持人身份参加本次项目申报。
7.已主持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且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以主持人身份再次申报本次项目(不含省级优质资源共享项目)。鼓励其将现有项目做深做实,培育更高层次成果。
8.注重整合不同学院、专业、教学团队的研究资源与优势,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部门合作申报和研究。
9.各学院对项目的申报、研究过程及结项验收、成果质量有监管职责,应积极参与、指导和支持各教改项目的探索和实践。
10.项目成果需注重改革实效、成果推广应用及改革过程性材料积累。
六、申报流程及需提交的材料
1.申报人参照《2026年度本科/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选题指南》(附件3-1、附件3-2),也可突破指南自行设计题目,填写《2026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
2.各学院专业与课程建设分委会对本学院自主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并填写推荐意见,择优遴选排序后上报,同时提交专业与课程建设分委会关于本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会议纪要(附件5)。
3.需提交的材料:
(1)《2026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1)pdf版+word版;
(附件2,须注明自主申报排序);
(2)《2026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3)《专业与课程建设分委会会议纪要》(附件5)。学校委托项目材料由申报团队直接报送教务处,无需经过学院推荐排序。
4.所有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委托项目除外),推荐汇总表由各学院合并汇总为一份后提交。申报材料请于2026年5月29日上午10点前提交至教务处。文件命名规范:学院提交至教务处的大文件夹以“xx学院26年校级教改”命名;个人提交至学院的子文件夹以“xx学院+主持人姓名+26年校级教改”命名。
编辑/许欣
审核/许欣、崔琳杰、刘湛
审核/许欣、崔琳杰、刘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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